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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节 (第1/3页)
吴容秉知道她肯定有事,只是突然不想说了。但见她神色不错,又猜度着该不是什么不好的事,于是也就没再多问。 “好吗?”他随口接一句后,又继续了手中的活计。 他字写得极快,且每个字都如从碑上拓下来的般,极有风骨。 叶雅芙觉得,照他这速度下去,估计最多再有五六日,便能抄好。 而当时和书舍谈的是,这本书抄好了最低能给一两八。若东家仁厚,或也能争取到二两。 前后不到十日功夫,便能挣小二两银子,果然读书人就是好挣钱。 如果不是这世道不准女子考科举,她都想去考功名去了。 吴容秉继续抄书,叶雅芙则去床上抱着儿子睡觉了。 睡醒后向吴容秉借了纸笔,然后背着他躲个角落里捣鼓。 吴容秉看到了,但他好奇心没那么重。既她不愿让他看,他就没管。 更不会幼稚的故意偷偷站她身后去偷看。 叶雅芙在画轮椅的图。她不是工科出身,图画得自然十分潦草。 甚至,有些地方画不出来,她就直接上文字。想着到时候把图纸拿去给张书文看时,直接以文字的形式说给他听就好。 一张图折腾了半个下午,直到肚子有了饥饿感,叶雅芙这才想起来该去吃饭了。 叶雅芙对这县城不熟,便问了吴容秉哪家酒楼的饭菜最好吃。 吴容秉对这县城里的一应吃住倒是熟,从前不能说经常出入那些地方,但在县学读书时,同窗聚餐时,也没少去。 或是吃人家的,或是做东请客。 以前家里有钱,他自己也能凭本事挣钱,所以并未为银子愁过。不曾拮据过,花起钱来不说大手大脚,但绝对不会吝啬。 但现在,过了几年贫难的日子后,吴容秉的习惯和花钱理念多多少少也随之改变了些。 比如说现在,就一家三口吃饭,他就觉得没必要出入酒楼之地。 就客栈里的饭菜也能吃。 虽谈不上多美味,但足以饱腹。 “不若就在楼下吃。”吴容秉建议。 叶雅芙却同他有不一样的想法:“第一次进城,就想吃点好的。而且也不会天天吃,就去尝个鲜。”然后把儿子往怀里一搂,又问他意见,“康哥儿要去大酒楼里吃饭吗?” 康哥儿虽没 说话,但那哈喇子早流了一地。 吴容秉见状,再没说任何反驳的话,直接带着母子二人去了城里最好的酒楼。 这会儿天色将晚,日落月升,正是晚市将起之时。 初夏时节,早晚温差大。正午时分出门只觉头顶烈日头昏脑胀,这会儿晚风习习,正是出门散步的好时候。 因为吃饭的酒楼离所住客栈不算远,又见时辰尚早,天还未黑透。所以,夫妇二人一致决定,徒步走去酒楼。 这样一来,既打发消磨了时间,又能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的晚市氛围。 看到街上的人山人海,叶雅芙由衷的再次感叹,不愧是小说里的世界啊,一个县城都能如此繁荣,那省城和京城又得繁华成什么样呢? 经济繁荣的一个好处就是商业发达,商业发达了,国富民强。 但叶雅芙不知道,是只是这里如此繁荣,还是整个大燕都如此。 叶雅芙今日非得来县里最好的酒楼吃饭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想尝一尝这里的菜口味如何。 她身为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人,手握各种后世美食的配方。或许,也从中发现什么商机来,可略发一笔小财。 她细算过一笔账,虽然目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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